索引号 3212000043/2024-345842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3-25
文号 时效 有效
关于举办2024年泰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4-03-2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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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的通知》(苏教办备函〔2024〕1号)精神,为更好地推动全市中小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程,鼓励和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实验活动,切实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效益,培育学生科学素养、探究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新时代创新人才后备军。市教育局将举办2024年泰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4月至8月

二、参赛对象与比赛学科、内容

(一)小学科学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3-2024学年度五年级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科学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初中生物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3-2024学年度八年级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生物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高中物理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3-2024学年度高二年级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物理(含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高中化学

参赛对象为全市2023-2024学年度高二年级学生。比赛内容为按照课程标准,学生在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时必须掌握的化学(含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实验知识和技能,以及应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比赛要求

根据《2024年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方案》,泰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将分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预选赛和分区赛三个阶段进行,最后参加省8月份举办的总决赛。

(一)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

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由省统一组织,包含初赛和复赛两个环节,均以线上答题方式进行。

1. 初赛:每名学生在比赛开放期间可有2次答卷机会。鼓励学校发动对应年级学生全员参加(未参加实验知识竞赛初赛的学生不得参加实验能力大赛的后续比赛),欢迎其他年级学生自愿参加(不记名次,不参加后续比赛)。初赛计划于2024年4-5月进行。

2. 复赛:以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设立考场,组织获得复赛资格的学生统一时间集中参加比赛(不在统一考场内参赛的学生成绩无效),复赛成绩计入实验能力大赛总分。复赛计划于2024年5月下旬举行。

高中学生可同时报名参加物理、化学两个学科的实验知识竞赛。实验知识竞赛具体举办时间、组织方案等另行通知。

(二)预选赛

预选赛由各市(区)负责制定方案并上报市教育局后,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比赛形式包括实验操作(占总分不少于80%)和其它类型(如笔试、合作探究等),其中含实验知识竞赛复赛成绩。各市(区)需在5月-6月初完成预选赛,市教育局将安排人员对各市(区)的比赛组织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与指导。市直学校的预选赛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分区赛

分区赛由市教育局举办,市教学研究室和市电化教育馆联合承办。比赛形式包括笔试(所占权重为10%)和实验操作(所占权重为85%)。参加分区赛学生的实验知识竞赛复赛成绩将纳入学生分区赛成绩(所占权重为5%)。各市(区)根据预选赛成绩每学科推荐8名学生参加分区赛(其中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学科的分区赛)。分区赛计划6月进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分区赛每学科成绩排名前4名的学生获得参加省总决赛的资格。

四、奖项设立

(一)个人奖

1.实验知识竞赛:全市每学科在指定考场完成复赛的学生按省定比例获省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若干,未在指定考场完成复赛的学生成绩无效。

2.分区赛:按照预选赛个人总分排名,每个学科前20%的学生获分区赛三等奖(其中参加分区赛的学生按分区赛名次授奖)。按照分区赛个人总分排名,每个学科分别设立:特等奖6名,一等奖20名,其余为二等奖。

3.每位参赛学生只上报一名指导教师,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对应指导教师奖。

(二)团体奖

按照市(区)每个学科参赛学生在分区赛中的总分排名,分别设立学科团体奖: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

(三)优秀组织奖及先进个人

1.学校优秀组织奖:各市(区)根据学校实验知识竞赛初赛的学生参与率和日常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综合推荐不超过本市(区)参赛学校数40%的名额获“市大赛组织工作先进校”称号(前20%的学校可推荐省组织工作先进校称号),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确定。获“市大赛组织工作先进校”称号的学校可申报先进个人1名(获优秀组织奖的高中如有学生同时参加物理、化学学科的比赛,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先进个人2名)。

2.市(区)优秀组织奖由各市(区)参加实验知识竞赛组织情况(总分60分,每学科各占15分,学科得分计算方式:按指定年级参赛人数比例排名,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4分、第三名得13分,以此类推)和分区赛的获奖情况(总分40分,每学科各占10分,学科得分计算方式:学生获特等奖得4分、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分、三等奖得1分,再按市(区)每学科的总分排名,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9.5分、第三名得9分,以此类推)综合评定(没有高中两门学科的海陵区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按小学、初中学科的双倍分值计算),设优秀组织奖3个,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可同时推荐先进个人2名,其他市(区)大赛组织单位可申报先进个人1名。

五、其它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积极做好比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在确保学生和教师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相关比赛的组织工作。各市(区)、市直学校请于3月31日前将2024年泰州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联系人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翟俊杰,电话:86999870,15161005768,邮箱:zjj166207@163.com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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