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6-06-10 12:47
- 浏览次数: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学习宣传
2026年起全面执行我省新颁布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使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新标准和要求,明确努力方向,参与监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推荐过程科学有序、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指标要求
2026年,省下达给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25名(含泰兴市),我市下达各市(区)及市直单位推荐名额为40名(其中乡村教师任教满30年不受推荐指标限制);省下达给我市的中职校正高级讲师推荐名额为3名(含泰兴市),我市下达各市(区)及市直单位推荐名额为7名,无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2。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评价标准,各市(区)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要注重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的合理分布,并向一线教师倾斜,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含副职)的不超过实际推荐人数的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按组织需要(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书面说明)在本区(县)内跨学段调动人事关系的中小学校教师,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经考核合格,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学段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同时应具有新岗位代表性成果。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乡村教师“三定向”岗位,选择定向评价的教师应在申报人员名册中标明“乡村定向教师”。
三、全面规范推荐程序
各地各校要完善职称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一)个人申报。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在主页左侧“云办事”专栏找到“职称”分专栏,转入“职称服务”页,点击“职称评审申报”项上的“在线办理”转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二)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应组织专人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员纠正或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原因。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要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按规定公开投诉电话。
(三)市(区)资格审查。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须经学校、市(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以定向评价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精神,进行身份界定并提供证明。市教育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对在教育教学中实际应用并具有推广价值的高水平论文或可替代论文的原创性成果进行评议鉴定(申报人填写《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同行评价表》,原件提交市推荐评审学科组鉴定,或由不少于2名本学科(专业)正高级专家填写鉴定意见)。
(四)市推荐委员会推荐。市教育局成立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委员会,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按照省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推荐报省,并在泰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推荐材料报送。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请于2026年7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报送材料地点:市教育局407室,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86999829。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请各市(区)教育部门收到此文件后及时与当地人社部门沟通。
附件: 1.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