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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5-05-2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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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引导教师关注自己的职业生涯,通过讲述自身教育工作实践,深入发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过程中的感人故事, 展现新时代全市教师高尚的职业道德、睿智的教育教学艺术和无私的教育情怀,激励广大教师以教育家为榜样,弘扬教育家精神,敬业乐教、立德树人,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要求

围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主题,以自身教育岗位实践为内容,聚焦教育教学日常点滴。通过真实、生动的笔触,讲述平凡教育生活中触动心灵、传递温暖的感人故事,展现新时代教师对教育家精神的躬身践行与深刻感悟。

二、参加对象

全市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职业学校(含民办、行业办学)以及有关教育机构(包括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少年宫、电化教育机构等)中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的在职教师及退休教师。

三、参评要求

1.征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字,不超过3000字。征文稿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2.征文须在题目下写明作者所在市(区)、学校(单位全称)、真实姓名、任教学段和联系电话,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稿(A4纸双面打印,大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_GBK,署名3号楷体_GB2312,正文3号仿宋_GB2312。页面设置为上、下各3厘米,左、右各2.7厘米,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征文内容真实,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投稿,征文来稿需附上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简洁版(https://cx.cnki.net/#/login),查重率不超过30%;不得使用任何AI工具进行创作、修改、润色等一系列可能影响真实创作的行为,市教育局将统一对获奖征文进行中国知网AI查重,如确认有抄袭或AI参与创作行为,将取消作者参加资格,并向当地教育局和学校通报。

4.各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将征文统一编号,电子文本命名格式为“编号(市区/市直学校简称首字母缩写+数字)+标题”(示例:xh001我的教育故事),在纸质文稿首页左上角注明编号,并按照编号顺序摆放。参评名册(附后,名册以Excel格式发送)汇总在一张表上,不需要按照学校、学段分组,文件夹内只有征文和汇总表。请于2025年8月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409室,联系人:王一豪,联系电话:86999884,征文电子文本发至邮箱tz86999830@163.com。

四、奖项设置

1.征文经专家审阅,产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征文将在“泰州教育发布”、《泰州教育》等有关杂志、媒体上择优选登。获特等奖的征文将集结成册,并向全市教育系统发放。

3.在组织参与的市(区)教育局、学校中,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泰州市第十一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名册.doc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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