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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4-02-27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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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引导教师关注自己的职业生涯,通过讲述自身教育工作实践,深入发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过程中的感人故事, 展现新时代全市教师高尚的职业道德、睿智的教育教学艺术和无私的教育情怀,激励广大教师以教育家为榜样,弘扬教育家精神,敬业乐教、立德树人,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要求

参考选题一:我的第一个教师节。以教师入职初期经历的第一个教师节为主题,讲述自己印象深刻的回忆。

       参考选题二:全国第一个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是全国第一个教师节,给无数教师留下美好回忆的同时,也留下了无数的感人故事。通过回忆全国第一个教师节,追忆往昔,展望新时代教师奋发有为的新篇章。

参考选题三:以在教育岗位上亲力亲为的经历为内容,真实记录教师本人教育教学生活中平凡而感人的故事。

二、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及退休教师。

三、参评要求

1.征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字,不超过2500字。征文稿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2.参评征文须在征文题目下写明作者所在市(区)、学校(单位全称)、真实姓名、任教学段和联系电话,提供电子文本和纸质文稿(A4纸打印,大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_GBK,署名用3号楷体_GB2312,正文用3号仿宋_GB2312。双面印刷,骑缝装订,页面设置为上、下各3厘米,左、右各2.7厘米,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征文内容真实,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参加评选,征文来稿需附上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https://cx.cnki.net/#/login),查重率不超过30%,如确认有抄袭行为,将取消作者参评资格,并向当地教育局和学校通报。

4.各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将参评征文和参评名册(附后,名册以Excel格式发送)统一汇总整理后,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405室,联系人:王一豪,联系电话:86999881,征文电子文本发至jstzszc@163.com邮箱。

四、奖项设置

1.征文经组织专家评选,产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征文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及有关媒体上择优选登。获特等奖的征文将在《泰州教育》杂志上选登。

3.在组织参评的市(区)教育局、学校中,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泰州市第十届“我的教育故事”征文参评名册

编号

市区

市直

姓 名

学  校

征文题目

查重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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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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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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