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3-09-01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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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市中招委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2023年9月23日—24日(周六、周日)组织2024年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游泳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
50米游泳(可替代球类选考项目)
二、考试对象
凡参加2024年泰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身体健康,会游泳且具有游完全程能力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生和家长应充分了解考生自身的游泳技能和能力。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及市直考点考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24日(周六、周日),缓考时间:2023年10月8日(周日);考试地点:泰州体育公园游泳馆(海军东路1号)。具体日程由泰州市教育局根据报名人数统筹安排。
其他(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和考试条件决定是否开考。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由各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报名,报名汇总表(附件2)和考生照片由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统一汇总报送至泰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直学校仍由海陵区教育局代为办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周五),逾期不予补报。
五、考试规则及标准
1.场地器材:50米或25米长、1.2—2米深的游泳池,水质干净符合规定。
2.测试方法:考生出发前保持躯干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泳姿不限,听到“出发”信号后蹬离池壁,沿规定的泳道内游进。使用电子秒表计时,每位考生测试一次。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考试结束,记录成绩以0.1秒为单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按照信号出发,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出发15米后必须有部分身体露出水面,游进途中不得在池底跨越或行走、原地踩水、拉水道线、干扰他人游进,违反此条款将取消考试成绩。
(3)考生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划水掌、脚蹼、泳圈等),考生必须穿着深色(不透明)泳衣泳裤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 违反此条款不得参加考试。
(4)凡患有传染性疾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细菌性痢疾、皮肤病、红眼病疾、化脓性中耳炎)、器官性疾病(如严重的高血压、心血管疾病、关节性障碍)、精神类疾病(含病史)、有开放性创口和女生月经期的考生,不能参加游泳考试。
(5)每位考生有1次测试机会,以0.1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
4.评分标准:
50米游泳 | 10分 | 9分 | 8分 | 7分 | 6分 | 5分 |
男 | 1′50〞 | 1′55〞 | 2′00〞 | 2′05〞 | 2′10〞 | >2′10〞 |
女 | 2′00″ | 2′05″ | 2′10″ | 2′15″ | 2′20″ | >2′20″ |
六、其他事项
1.各校应认真组织,在报名工作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同时做到充分了解报考学生游泳的技能和能力,以免不测情况发生。
2.各校应对报考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把好考生资格关,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如有上述情况出现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校要加强对报考学生的安全教育,进入场馆后,严禁在游泳池外的任何场所练习游泳,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考生参加考试往返途中的安全。
4.学校负责考生的组织和通讯联络工作,考试当天学校需派专人带队,考生资格审查由学校指定专人在游泳馆门口确认。
5.凡因伤、病不能参加9月23日—24日游泳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试。申请缓试的学生须填写《泰州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游泳)缓考申请表》(详见附件 1),经学校审核后报所在市(区)教育局审批。女生因生理期不能参加游泳考试的,由学校统一负责,考试当天在考点办理申请缓考手续。缓考时间安排在10月8日(周五)。
6.今年9月份参加游泳考试达到满分的考生,2024年体育中考统一考试时不参加球类选考项目考试,体育中考球类选考项目成绩以满分计入总成绩;参加游泳考试未达满分的考生,2024年体育中考统一考试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球类考试。如不参加球类考试,则选考项目成绩以游泳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如参加球类考试,则选考项目成绩以球类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联系人:李小鹏,电话:86999843,邮箱:1582817302@qq.com。
附件:1.泰州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游泳考试)缓考申请表
2.2024年泰州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游泳考试)报名汇总表
泰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1:泰州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游泳考试)缓考申请表 附件1.doc
附件2:2024年泰州市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游泳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