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43/2023-345229 | 分类 | 政策文件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0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3-11-20 16:53
- 浏览次数:
992
现将《泰州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修编》(以下简称《规划修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4月30日,市政府印发了《泰州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范围为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的核心区域,不包含姜堰区,不包含乡镇,共新建(改扩建、迁建)幼儿园19所、小学15所、初中10所、高中阶段学校7所。经过近三年时间的努力,已开工建设(含改扩建)或已竣工幼儿园18所、小学6所、初中3所、高中阶段学校2所。
2022年下半年,市、区两级政府和教育、自规等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认为《规划》符合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符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要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地工作。但根据新的形势,也应对《规划》进行适当修编。
第一,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一轴一核三极三城”的重大决策,教育事业发展应主动作为、超前谋划、优化布局。
第二,为加快“两高”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新中心和高铁枢纽片区的建设,该区域的学校布局和建设也要进行优化。
第三,根据民办教育管理的新要求,部分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规模缩小,原计划另址新建高中部的规划暂停实施。
二、起草过程
市教育局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了修编,形成了《泰州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修编(草案)》(以下简称《规划修编(草案)》)。2022年11月22日,万闻华市长主持召开教育相关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规划修编(草案)》内容。2023年2月3日-3月4日,《规划修编(草案)》向社会进行了公示。2023年4月8日,《规划修编(草案)》通过了专家论证会论证。2023年4月25日,《规划修编(草案)》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9月26日,万闻华市长主持召开市资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规划修编(草案)》。2023年11月3日,《规划修编(草案)》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
三、主要内容
《规划修编》有五个方面内容:
(一)保留继续实施小学3所、初中3所、高中阶段学校3所。
小学3所:祥和小学(拟更名为寺巷小学)、春风小学(暂用名)、淮河路小学(拟更名为泰州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淮河路小学)。
初中3所:育才初级中学(拟更名为泰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初中新校区)、寺巷初级中学、淮河路初中(拟更名为江苏省泰州中学附属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淮河路初级中学)。
高中阶段学校3所:泰州实验中学(改扩建)、泰州市第三高级中学(改扩建)、泰州市第二中学(改扩建)。
(二)调整实施小学1所、初中2所、高中阶段学校2所。
拟将原规划的吴陵路小学调整为海军中学新校区,原海军中学实施改造后交由海光中心小学使用。
紫东初级中学原定规模与施教区内规划的小学规模不匹配,拟将紫东初中规模由8轨扩增至12-14轨。高港实验初级中学由原址改扩建,调整为迁址新建。
省口岸中学由原址改扩建改为迁建。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由迁建高中部改为在原址增建一幢教学楼。
(三)新增布局建设幼儿园1所、小学3所、初中2所、高中阶段学校2所。
在原址重建口岸幼儿园。
适时启动泰州市实验小学青年路校区改扩建工程。
在泰州消防救援支队现址腾挪出60多亩土地,新建一所8-10轨的泰州市永兴小学。
迁建泰州市田河小学、初级中学。
原规划的吴陵路小学调整为泰州市海军中学新校区。
新建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图文信息中心、实训大楼等。
(四)暂缓实施幼儿园1所(王营幼儿园)、小学5所(泰湖小学、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鼓楼校区、紫东小学、鹏举小学、鲍徐小学)、初中2所(时敏初级中学、鲍徐初级中学)。
(五)规划预留幼儿园2所、小学1所、初中2所。
凤凰东路与祥泰路附近地块分别由市交产、城投集团收储,规划配套建设2所幼儿园和1所小学。
将泰州市凤凰初级中学北侧50亩土地作为预留发展用地,适时启动改扩建工程。利用泰州第一外国语学校部分校舍,新办医药城实验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