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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6-04-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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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万勤,男,1965年9月6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群众,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泰州市毓华培训学校理事长、校长,拟任泰州市毓华培训学校理事长、校长(行政负责人)。

2.赵爱华,女,1978年7月12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群众,大专学历,现任泰州市毓华培训学校教务,拟任泰州市毓华培训学校副理事长。

3.潘宇晴,女,1977年5月24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群众,大专学历,现任泰州市毓华培训学校办公室主任,拟任泰州市毓华培训学校副理事长。

公示时间为:4月29日—5月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泰州市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86889189,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66号,信箱:tzxwjypxjgc@163.com。

泰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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