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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遴选推荐公告
  •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6-06-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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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市级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材函〔20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泰州市2026年中学部分学科类别教辅材料遴选推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

初中和普通高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分为B-1类、B-2类。

B-1类,具体指初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毕业年级用于考试辅导的教辅材料。

B-2类,具体指普通高中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毕业年级用于考试辅导的教辅材料。

二、遴选推荐要求

(一)送评主体

1.送评主体须是教辅材料出版单位,须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且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联合出版的由署名排序第一的单位送评。

2.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或采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编写其他教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4.含有地图的教辅材料须根据《地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取得审图号或预审证明(提供预审证明的,须在正式出版前提供审图号)。

(二)编写人员

1.教辅材料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不得以“编写组”等形式出现。同一人不得担任两套及以上送评教辅材料的主编。

2.主编及编写人员应政治可靠,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熟悉相关教材及教学实际,且须经所在单位批准(退休人员可经编写或送评单位批准),并进行政治和专业背景等审核。

3.编写单位不得为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

4.编写人员不得为江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各设区市教材教辅选用委员会委员(成员)。

(三)内容编写

1.内容编写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正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出版规范,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适切性。

2.内容设计应遵循课程标准相关要求,符合学业质量评价标准。要贴近学情,鼓励以学生认知特点为基础,从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出发,编制实践性强、以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为导向的习题,因地制宜融入时代发展要素,反映科技研究新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

3.内容编写要体现教-学-评一致性,习题难度分层设计科学。合理设置基础题、中档题、提高题,兼顾基础巩固与适度提高。在关注知识覆盖面的同时,做到权重合理、重点突出,避免机械重复练习,杜绝“繁、难、偏”和超前练习题。

4.题型结构合理。应根据学科特点合理设置主观题与客观题比例,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促进思维发展,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

(四)数量规格

1.同一出版单位同一学段、学科、类别教辅材料限报1套。同一编写单位不得通过不同出版单位重复送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教辅材料。原则上,同一学段、学科、类别教辅材料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学段、学科、类别的教辅材料不予评议。

2.B-1类教辅材料应为全一册,B-2类教辅材料可分为上、下册(也可以是全一册,但要涵盖毕业年级考试辅导一学年内容)。每册须有独立书号(在正式发行前须取得独立书号,遴选阶段不强制要求)。英语学科分听力口语、学科综合两个模块,两个模块单独成册、可各自独立送评。

3.落实我省价格管理要求,适当控制教辅材料内容总量。不同学科、类别教辅材料印张数,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学时要求在以下限定范围内进行合理设置。B-1类教辅材料各学科不超过20印张;B-2类教辅材料中数学、英语教辅材料(上、下册)各学科合计不超过45印张,物理、化学教辅材料(上、下册)各学科合计不超过40印张;英语听力口语模块印张数不超过英语学科规定印张数的1/5,学科综合模块不超过英语学科规定印张数的4/5。

为方便教学使用,在不超过规定印张数的前提下,上述教辅材料的试卷、专题复习等部分可单独装订成册。参考答案可以采用插页形式,可不计入规定印张数;若参考答案不计入规定印张数,则不得申请核价。

4.内文用纸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单色印刷用60克胶版纸,双色印刷用70克胶版纸。同一册教辅材料内文用纸的纸张规格应统一。封面用铜版纸,可以上光油,不覆膜。

5.教辅材料的纸张、字体和字号、行空等均应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进行印制。

6.教辅材料内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的链接、二维码等信息。

三、遴选推荐工作程序

(一)受理材料

1.资格材料

(1)出版单位营业证照(彩色复印件,PDF扫描件);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彩色复印件,PDF扫描件);

(3)相应学科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PDF扫描件);

(4)送评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1,骑缝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PDF扫描件和word版);

(5)编写人员政审表(模板见附件2,所有人员均须填写,盖章原件,PDF扫描件和word版,一套教辅的编写人员合并在一个PDF扫描件);

(6)样书品种清单(模板见附件3,盖章原件,PDF扫描件和word版)。

以上材料均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拷在U盘。

2.样书

(1)样书封面为白皮,按照附件4模板制作。样书中不得出现书名、出版单位、编写人员等相关信息。电子版样书不得加水印或其他标记。

(2)纸质版样书制作7套,另附1份教辅材料发行版本的封面封底单页;若配套有音频资源等电子材料则刻录进U盘,随7套样书一同寄送。

“资格材料”“样书”纸质稿与电子稿(U盘)于7月3日前寄(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寄(送)送包装表面应注明送评单位名称,附样书品种清单(附件3)。收件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66号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10室),收件人:吴春胜,电话:0523-86999854。

(二)资格核验。对照《遴选公告》送评要求,核验送评主体资质、编写人员情况,以及内容编写、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专家遴选。组织专家对送评教辅材料进行内容质量把关,遴选出符合本地区教情学情的教辅材料。向省教育厅推荐同一学段、学科、模块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不超过5种。

(四)结果公示。专家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集中审议。专家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或完成异议处理后,市教育局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确定最终遴选结果。

(六)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交本市遴选结果及市级审核意见。

四、其他事项

1.凡不属于本次遴选推荐范围、不符合送评要求、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2.对于涉及盖章的材料,需为加盖实物印章后的原件或扫描件,不得使用不符合《电子印章管理办法》的电子印章。

3.本次遴选结果经省级复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省中小学评议教辅推荐目录予以公布。在后期出版发行环节,相关单位若未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出现未按要求及时修订、私自提价、修改印张数和册次、印刷质量不合格、无法按时出版和供货、版权纠纷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相应的教辅材料将立即从省中小学评议教辅推荐目录中移除,且3年内不接受相关单位送评。

4.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全程接受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咨询电话:0523-86999883、86999854,纪检监督电话:0523-86999795、86999890。

附件:1.送评申请报告.docx

       2.编写人员政审表.docx

       3.样书品种清单.docx

       4.样书封面.docx

泰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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